关于校园内车辆停放管理的通知
校属各部门、二级学院:
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需要,体现学校的文明引领作用,提高校园车辆管理水平,进入校园的车辆都应按照学校车辆停放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。
在此将相关车辆停放规定再次重申:
1.进入校园的车辆必须停车入位,按照地面车头指引方向停放。
2.无停车位的区域禁止停车,如遇重大活动、大型会议,服从现场安保人员指挥进行停放。
3.普通燃油车不得占用新能源车辆充电车位,影响新能源车的充电。
4.无停车位的区域请不要停放车辆,如不按车位停放,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将全部由个人承担。
对不服从指挥,不按规定停放的车辆的处置:
1.在消防通道等无停车位区域停放的车辆,先后予以贴单提醒,经3次提醒后仍不按规定停放的车辆将移出出入系统,再申请需经本部门领导签字后交保卫处。
2.不服从安保劝导,不配合车辆停放相关的规定仍在非停车区域停放的人员,将报督导处进行通报处理。
保卫处
2021年12月1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