办理教师集体户的要求 来源:学院保卫处 发布时间:2017-06-09 00:00:00 浏览次数: 次 【字体:小 大】 为了给我校教师办理集体户手续提供方便,根据国家户籍有关政策,学校保卫处特将办理手续要求的材料和费用列举如下:: 1、户口迁移证(原件1份、复印件2份) 2、本人彩色近照(1寸2张) 3、学历证书(复印件一份) 4、工本费2元 5、身份证复印件(1份)(以上由本人提供) 6、用工合同(1份) 7、人事局介绍信(1份) 8、单位证明(1份) 学院保卫处 2017年4月12日 【打印正文】